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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保发展模式选择

我国银保合作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金融行业竞争加剧和金融一体化进程的推进,银行保险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产物以及一种新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保险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从西方国家整体发展情况看,一体化和集团化是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本文就银保合作模式在我国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为银保合作中产生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银保合作;组织模式;契约理论

一、银行保险基本理论

(一)西方国家银行保险的主要发展模式。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也可以称为组织模式,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要规定权利义务和利益的分配方式,所以也可以称作银保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组织模式涉及到产权关系的界定,可以左右银行保险业的发展。从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看,依据有无资本纽带关系及合作深度划分,先后出现了四种发展模式:协议代理模式、战略联盟模式、资本合作模式和金融集团模式。其中,前两种模式是没有资本联系的、相对较为浅层次的合作,后两种模式是有资本纽带联系、相对较为深层次的合作。

(二)契约理论在银行保险中的运用。银行保险的发展是契约逐渐完全化的过程。在银保形成和发展初期,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主要限于销售代理,或者形成战略联盟,不管哪种形式,二者都要明确权利义务,规范交易行为,从而形成契约关系,但这种契约相对比较松散,存在很大的不完全性。随着外部环境和双方需求的变化,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交易进一步深入,出现了合资公司甚至金融集团,形成了新的交易形式,从而形成了新的契约关系。从本质上看,银行保险的发展过程,就是契约关系调整的过程,每一种新模式的出现,都要改变合作方式,对银保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规定,同时对利益的分配方式重新规划。契约调整的结果是,银保模式的演变越来越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契约关系越来越紧密,最终出现金融集团,由一个契约替代一系列契约。

二、我国银行保险合作模式

我国银保合作起步较晚,由于早期我国金融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使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停留在银行代理模式之下。随着银保渠道逐渐拓展,银保合作带来的行业规模效应引起银行保险公司的高度关注,开始出现一定意义上的战略联盟。经济的不断发展使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意识到深度股权合作才是集团化银保合作的重要途径。资产管理集团的出现更进一步的推动了银保合作的进程。下面选取几家具有代表性的银保企业,阐述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和主要模式。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银保合作模式。自2008年初国务院原则性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开始,两年来银保联姻进展加速。工商银行的银保合作模式不仅包括代理保险业务,同时也包括股权合作模式。工商银行通过股权投资模式先后拥有中国太平3.1%股权,太平洋财险12.45%股权,同时还拥有友邦保险等国外其他一些金融保险公司的股权,截至2012年,与工商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达52家,就国内银保合作来说,工商银行算是最为典型的例子。

工商银行是国内最早开展银行保险合作业务的商业银行,在早期我国法律实行分业监管,大多银保合作还只停留在初级的协议代理阶段之时,工商银行便通过工银亚洲这个金融控股平台与保险公司形成了股权关系,从而渗透到保险行业,走向混合经营之路。工商银行通过与中国保险、中保国际签订协议的方式,转让重组和股份转让等策略,使得工银亚洲持有太保24.9%股份,成为太平洋保险的第三大股东。同时,工商银行还间接持有太平人寿4.95%股份。2010年10月,工商银行与五矿集团、法国安盛签订股权交易协议,正是收购60%的金盛人寿股权,金盛人寿正式更名为"工行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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