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要求,为推动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范决策风险,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和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计工作和利润分配方案;
四、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投资设立企业、股权收购、股权转让和产权置换;
五、融资和担保事项;
六、资产非正常报废和大额资产处置;
七、公司重大重组改革方案;
八、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和提请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九、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重要问题;
十、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十一、涉及对公司有着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范围
一、中层干部任免和调整;
二、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
三、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四、委派出资人代表和指定股权代表。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范围
一、合资、合作和重组改制项目;
二、出国培训及考察;
三、公司重大活动;
四、公司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
二、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开发项目等项目投资;
三、长期股权投资;
四、集中奖励或绩效工资确定;
五、对外捐助、赞助;
六、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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