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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1
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按::《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渝文审[2009]5号)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方便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政策,经重庆市政府网站约稿,市发展改革委就相关热点问题予以解读。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背景和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200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为此,按照该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细则的主要目的包括:一是进一步加强我市以工代赈管理。目前我市尚无地方性的以工代赈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亟需通过制定实施细则以规范我市以工代赈管理,使以工代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明确以工代赈计划编报程序和下达程序,维护计划的严肃性,防止擅自调整或变更计划;三是进一步明确以工代赈项目审批程序和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及深度;四是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招标投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公示、劳务报酬发放、档案管理等重点工作,以提高以工代赈管理水平。
二、细则明确了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入区域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区域为经国家认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目前我市的万州、黔江、城口、丰都、武隆、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14个区县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涪陵、潼南、南川、忠县等4个区县为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细则规定了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向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以工代赈资金主要投向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密切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包括下列领域:
1、乡村公路建设、改造;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改造;
3、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改造;
4、基本农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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