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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