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告知书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监督承诺告知书
各补缴单位:
根据市局会议精神,将加大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审批检查力度,杜绝以虚假资料违规补缴社会保险的现象。为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促进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各补缴单位在进行跨年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审批时,应向基金监督部门提供单位及个人承诺书。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被补缴人应为本单位职工,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二、被补缴人所补缴期间在单位供职并领取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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