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文规范
河北喜德来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公文处理规范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对内对外公文和外来公文的处理,确保公文处理的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公文和外来公文的管理。
二、公文处理职责
1.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内外公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部行文的统一编号及内外公文的统一整理和归档;
2.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外部来文拟办意见的签署;
3.相关部门负责公文的起草;
4.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内部对内对外行文的审核;
5.总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对内对外行文的签批。
三、公文分类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对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奖惩,组织变更或人事任免等;
2.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3.通告(或公告)——适用于公开发布、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4.通知——适用于公布规章制度、转发外来文件,要求各部门、公司员工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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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公文使用“小红头”纸,即70号宋体红色“河北喜德来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4)三级公文,不使用“红头”纸;
(5)红头文件对外行文只能以公司名义发文,任何部门不得使用红头文件进行发文;
(6)红头文件对内行文可以以公司办公室或董事会名义行文。
2.发文字号
(1)使用“大红头”时发文字号用4号仿宋体“喜字[****]*号”,红线上居中排布;
(未完,全文共1897字,当前显示62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