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提交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的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
(二)《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资料(复印件);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规范性开采设计方案;
(七)能够反映企业生产情况和指导生产的图纸;
(八)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九)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并经评审通过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申请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填写《延边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向企业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企业申请书后,须在日内将上报材料审查完毕。符合上报条件的,签署“同意上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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