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
【发布单位】
广州市
【发布文号】
穗府办〔2004〕13号【发布日期】
2004-02-28【生效日期】
2004-02-28【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广州市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
办理工作的通知
(穗府办〔2004〕1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执行政府决策,确保了政令畅通。但当前在办理工作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市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工作不落实,工作效率低、质量差,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未完,全文共1428字,当前显示45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