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墙管理的通知
漳州市建设局关于
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墙管理的通知
漳建安〔2011〕2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区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
为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逐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根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市区统一规范建筑工地的围墙设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地围墙必须按照我局制定的《建筑工地围墙方案》进行设置,应采用砌体或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设置封闭连续围墙或围挡。
二、自发文之日起,市区新开工的项目应按《建筑工地围墙方案》设置围墙或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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