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岐山县基层党建问责办法

**镇扶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切实推动全镇扶贫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办法》、《区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全镇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承担扶贫工作任务的所有单位和各级干部。

第三条对单位和干部的问责,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惩教结合、有利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情形

第四条组织领导不力,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

1、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没有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的

2、对扶贫工作安排部署、服务指导不到位,项目资金安排不及时,影响全镇工作进度或受到上级批评的

3、在扶贫工作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

—1—

第五条政策执行不到位,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

1、对扶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具体,贻误工作的

2、对扶贫有关政策掌握不准确,执行中出现偏差,造成工作被动的

3、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塞责,或协调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全局工作的

4、在各级督查调研中发现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批评的

第六条工作业务不精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


(未完,全文共1748字,当前显示5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