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的通报(安%E5%A7
【发布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文号】
安委办明电[2007]1号【发布日期】
2007-02-08【生效日期】
2007-02-08【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日,河南、安徽、重庆、河北连续发生4起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这4起事故分别是:
2007年1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郭集乡郭集村村民尹建松等人,租用民宅非法生产爆竹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
2007年2月1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双西居委会村民王新平,在家中非法生产爆竹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2007年2月3日,重庆市梁平县聚奎镇聚奎村一村民在家中非法生产鞭炮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重伤;
2007年2月5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花炮厂(合法企业,2月2日已停产)在将一成品中转库内的爆竹向总仓库内转移过程中发生爆炸,引起组合烟花和礼花弹成品中转库、亮珠和引火线中转库相继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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