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着力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为全面建设“健康※※”提供健康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的决定》(※委发〔2009〕3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府发〔2009〕9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持从※※县情出发,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城乡卫生统筹发展、加快“健康※※”建设相结合,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医学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的改革重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未完,全文共1946字,当前显示6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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