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128号)
【法规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法律效力】
文件通知
【颁布日期】
2014-01-22【生效日期】
2014-01-22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水务局、市政市容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水务局、规划局,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规划和国土局、水务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清醒认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事故易发高发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监管制度改革创新,狠抓已有制度的落实。着力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增强工作实效。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和先期处置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所有岗位、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关键岗位职工技能。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扎实到位。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带好头、作表率。
二、强化规划管理,将安全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前置条件
(未完,全文共2505字,当前显示71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