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12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质[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海南省规划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高度重视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健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完善设计、施工和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相关标准,不得随意改变地下室上部区域的使用功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建设安全。产权人、使用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要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后续使用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未完,全文共1429字,当前显示3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