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苏教关委„2012‟5号
关于2012年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合格单位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二○一二年工作要点》,今年继续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2011年文件《关于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苏教关委„2011‟3号)仍是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文件,考核工作的基本思路、“申报要求”、考核程序、注意事项等均不作调整。同时,根据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对若干具体问题明确于下,凡是下面没有提及并明确的事宜均以苏教关委„2011‟3号文件为准。
二、2012年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几个具体问题
1.自愿申报。尚未达到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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