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展直属高校巡视工作的意见
教党[2011]22号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
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
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从业行为,现就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通知如下:
一、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十不准”及其他有关规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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