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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的实施方案
**煤字〔2011〕
签发:闫广
关于印发《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经营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各队:
现将《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山西兴盛鸿发煤业有限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违法
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局《介休市煤炭工业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介煤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为在全公司深入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与目标
根据上级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密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企业建设及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督查问责,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计划外作业,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本质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坚决严厉打击不服从安全监管,阻扰安全督查,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整合或整改不到位等行为,构建安全有序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巩固来之不易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上级布置的“打非行动”任务,确保全公司“打非行动”收到实效,公司成立了“打非行动”领导组:
组长:闫广
常务付组长:杜继昌
付组长:赵永富雷振明闫中明高效华
闫海亮武太有董铁钢王顺政
成员:
为各部室领导和各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主任由赵永富兼任。
三、“打非行动”重点打击的对象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
4、虚报、谎报、迟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安全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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