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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经验做法

**年,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创新发展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己任,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监管机构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在全省率先履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取得初步

成效。

一、按时按要求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一)调查摸底,掌握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基本情况

2013年全国“两会”后,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精神,昭通市永善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2013年4月29日,永善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决定: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办公室从县卫生局调整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县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职能。

通过近半年的工作,基本摸清了县域内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基本情况。截至2013年10月底,县域内有食品生产企业121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1家;食品流通企业2717家,其中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1965家;餐饮服务单位1252家(含学校食堂258家、建筑工地食堂97家),其中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932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29家(含医疗机构247家);保化品经营使用单位3001家,其中实行备案管理299家。履行新职后新增监管对象2838家。通过提前介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不仅摸清了“家底”,锤炼了队伍,同时也为食药监体制改革积累了一些经验。

当广大民众的目光还聚焦在城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当下,农村正以惊人的速度成为问题食品的“卸货场”。过期食品翻新登场、假冒伪劣食品扎堆横行,一些在城市里几乎无处遁形的问题食品,却在农村市场上明目张胆销售。究其原因,某种程度上确实与农村消费者消费水平不高、辨别能力差、维权意识不强甚至“图便宜”有关,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监管缺失。为解决这一问题,昭通市永善县在本轮体制改革中坚持以乡镇为单元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此,昭通市永善县成为全省唯一一个提前接手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的县,2013年12月5日,省局食品药品稽查专员高山、方海云、孙自彬一行专门到永善县调研“接手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后发现的困难与问题”,并向省局领导作了汇报。

(二)按时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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