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1月4日

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打通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房通道,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建管并重、租售并举和可持续运营,促进我市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5〕138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含吉利区,下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采用购买存量商品住房、集中建设、用工企业自建和长期租赁等方式筹措;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有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全市存量商品住房中以政府采购方式公开选择,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收购。

收购商品住房,根据《政府采购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收购原则。坚持布局均衡、配套完善、户型控制、套型合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

(二)收购条件。项目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水、电、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完善;形象进度达到要求;收购的房源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求(含简装修)。

(三)收购价格。按不高于开发企业备案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的85%加简装修费用确定(简装修费用以政府部门审定为准)。

(四)收购程序。委托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程序采购。

第五条因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需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用地意见,国土部门落实项目用地,按政府采购及其它相关规定实施。新建项目安排以城市区为主,县级城市和产业集聚区根据需求合理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推广绿色建筑,合理确定造价,不得压级压价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和竣工验收。


(未完,全文共3313字,当前显示10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