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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目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饮用水水源地确定第三章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于2011年12月13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编辑本段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1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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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篇>>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颁布部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1992年03月13日【实施日期】1992年07月01日【正文】(1992年12月20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2年3月13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1992年7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第三章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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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业务的单位、个人以及机动车停放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价格形式)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停车场类别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第五条(市场调节价)下列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一)专业经营的室内停车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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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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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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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31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单位、个人、机动车停放人及住宅区业主(住户),均应遵守《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是指在城市道路范围以外的停车场(楼)停放车辆,包括所有露天和室内停车场。第四条我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第五条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并按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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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31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单位、个人、机动车停放人及住宅区业主(住户),均应遵守《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是指在城市道路范围以外的停车场(楼)停放车辆,包括所有露天和室内停车场。第四条我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第五条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并按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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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号《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6月10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葛红林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在蓉投资建设的建设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人员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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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颁布日期:2007-7-26实施日期:2007-9-1文号:第137号发布单位:成都建委2009-8-1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成都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葛红林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采、取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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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成都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已经2009年12月3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成都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职权划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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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荣轩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四川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适用本办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城镇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市和区(市)县劳动行政部门是职工失业保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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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1月1日)发文号: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签发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是否有效:有效关键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签发时间:2002-12-29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2年12月12日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春城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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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暂住人口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来本省暂住的,适用国家有关这些人员的规定。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是暂住人口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管理的具体工作。工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计划生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暂住人口实行管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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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4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发布,根据2002年9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社会治安和户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暂住人口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市外人员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或跨镇、乡居住的本市人员。但常住户口在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街道的人员在上述9区街道辖区范围内居住,或其他区街道的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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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txt9母爱是一滴甘露,亲吻干涸的泥土,它用细雨的温情,用钻石的坚毅,期待着闪着碎光的泥土的肥沃;母爱不是人生中的一个凝固点,而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造就了我们生命中美丽的情感之景。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渝府令[2002]13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2年9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的决定为贯彻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十个一批”行动精神,加强暂住人口管理,改善发展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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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暂住人口,是指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而到五城区或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其他区(市)县的乡、镇而到这些乡、镇居住的下列人员:(一)从事生产、经营、服务、建筑、运输等人员;(二)外地驻蓉机构中未办理专项户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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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17日15时53分288主题分类:公安安全“暂住人口”“治安管理”(2006年8月10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暂住人口,是指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而到五城区或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其他区(市)县的乡、镇而到这些乡、镇居住的下列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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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www.xiexiebang.com填报时间:2008-04-16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处文号:成办发〔2008〕27号签发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签发时间:2008-03-31生效时间:2008-03-31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明确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范围,理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中各主体间的关系,规范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事程序,提高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效率,确保建成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正常发挥功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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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就业工作的意见发文日期2004-12-10是否有效有效文号成办发〔2004〕210号失效日期2011-12-05生效日期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就业工作,努力提高社区就业率,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领导,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社区就业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社区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社区就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就业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市每年至少3万人实现社区就业。二、夯实基础,建好社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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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1〕82号签发时间:2011-08-26生效时间:2011-08-26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农民集中居住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集中居住质量的意见》(成委发〔2008〕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委发〔2008〕4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统筹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一)全面加强各类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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