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精)
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目前,丰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达到212个,社(会)员数达
4、87万人,带动农户10万多户,年购销农产品37万吨,年经营销售额
4、6亿元,社(会)员人均年增收600元。丰县致远牛蒡协会带动了全县牛蒡产业的发展;孙楼镇芦笋协会促进了周边地区芦笋产业扩张;小琳洋葱协会、大沙河果品营销协会、绿养羊协会等等,不仅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树立了样板,而且,组织农民联手调结构、扩规模、闯市场、跑订单、签合同,充分彰显了合作的优势,为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笔者通过长期的农村工作实践,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分散的农户越来越难以适应国内、国际大市场的竞争。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利益为纽带,通过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把单个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变分散经营为规模经营,变盲目生产为有计划的按订单或合同生产,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争,变弱势个体为强势群体,可以有效地解决政府工作部门“包”不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许多事情,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主体地位。农民有了自己的组织,也就有了为他们说话的集体,农民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团结起来应对外部的侵害,保护自身的利益。既能加强逐民(包括政府)在国际国内农产品贸易谈判中的地位,又能作为一个组织,一种手段更好的利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政策。
二、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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