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县各直属党委(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县各直属党委(总支)已任期届满,将于20*年4月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加强对县各直属党委(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县各直属党委(总支)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沿指挥部,对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起着领导、参与、支持和保证作用。因此,认真做好本次县各直属党委(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好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是全县县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团结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实现“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县各直属党委(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党章、地方组织法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优化班子结构,提高干部素质,努力把县各直属党委(总支)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洁,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快“三个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名称
县各直属党委(总支)的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于20*年*月下旬召开。大会名称统一为“中国共产党x×第×x次代表大会”或“溧水县××党员大会”。
三、大会任务
(一)听取和审查党委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纪委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确定本系统(单位)的重大问题;
(四)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及比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或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下但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县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60-100名,代表构成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左右,先进模范人物16%左右,其他代表8%左右。其中:妇女代表一般不低于20%,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不低于50%,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的不低于50%。
五、代表条件及代表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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