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考察报告
为学习借鉴兄弟县市文明城市创建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10月13日,市委宣传部组织市文明办、城管局、广播电视台、黄骅报社等单位有关负责人赴青县就文明城市创建进行了学习、采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关于青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考察报告。
一、学习采访的基本情况
采访期间,学习采访小组与文明办、城管局、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青县“三城同创”活动的介绍;对青县城市建设、市容市貌、文明小区、临街商户、青县电视台等进行了实地察看;就《德化人生》栏目、“一制三网”工作、“城市日”活动、“青县好人月月评”活动、“感动青县”评选等个例进行了详细咨询;并在街头对市民群众进行了随机采访。通过各种方式交流学习,深入了解了青县文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公民道德建设等各方面经验和做法,开阔了眼界,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路,增强了信心,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
二、青县创建文明城市的突出特点
1、“三城同创”。青县是沧州市第一个省级园林城,荣获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进步县。在此基础上,青县不断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国家级“卫生城”、“园林城”和省级“文明城”创建工作,“三城同创”相辅相成,有机统一,计划三年内实现“三城”创建目标。
(一)争创“国家级园林城”。突出“水”、“绿”两大特色,启动实施西湖公园、东海公园、南海公园扩建、运河景观带等10余个广场公园建设和多项绿化工程,进一步巩固发展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内涵。
(二)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大力实施环卫设施“1730工程”,完善城市卫生管理体制,推进精细化、网络化管理,加快实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等八大卫生工程,力争到2013年由省级卫生城晋升为国家级卫生城。
(三)争创“省级文明城”。重新制定《市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十不准公约》,深入开展“城市日”、“小手拉大手”、“志愿者在行动”等11项道德实践活动,打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名片”,力争在两三年内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城。青县明确了“标准由群众检验、过程请群众参与、成果让群众共享”的原则,将“三城同创”测评体系细化为200余项,逐一分解到30多个责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未完,全文共2851字,当前显示92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