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海防护林退塘还林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政府:
为了保护和恢复我市沿海基干林带,从2008年3月至今,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委狠抓海防林退塘还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海南省财政《关于拨付2008年沿海防护林退塘还林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琼财农[2008]1332号文)和《关于拨付2008年沿海防护林退塘还林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08]1638号文),我市退塘还林总任务656亩,补助资金524.8万元,每亩8000元。至目前,已签订退塘还林协议面积564.2亩(未退塘面积91.8亩),占总面积的86%;已实施退塘530.9亩(有33.3亩已订协议未退塘),完成造林499亩。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和退塘还林进度,已付退塘补助费及施工造林费254.75万元。剩余经费将按照填塘进度逐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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