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经验材料
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经验材料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执行、监督程序,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了规范村民代表会议运行机制工作。
一、起因
自去年底村“两委”换届以来,绝大多数村实现了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人兼”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有效解决了“两张皮”现象。但是,作为村民自治重要内容的村民代表会议运行机制还不够规范且缺乏可操作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平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出现了“村干部自治”代替“村民自治”的倾向,有的村“一言堂”现象比较严重。二是随着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不断增强,由于村干部工作不够透明,容易引起群众误解。三是村级自治制度不够健全,虽然民主选举环节解决的比较好,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标准程序,选举村民代表。按居住区域或自愿组合的方式划分村民代表区域,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代表的数额根据各村的户数或人口规模确定,一般每5-15户产生一名代表,人口少的村不少于20名,人口多的村不超过40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担任本村村民代表。
(未完,全文共1708字,当前显示53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