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201*年全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榆林市财政局
榆市科协发(201*)29号
关于申报推荐201*年全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科协、市财政局决定继续实施201*年榆林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全市评比表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带头人及科普示范户。请各县(区)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年榆林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积极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对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有效推动当地农村科普工作的县(区)给予适
当倾斜;对绩效管理较好和规模较大的县(区)给予适当倾斜。管理不善,出现问题的县(区),将严格控制获奖名额。按照以上原则,各县(区)推荐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带头人及科普示范户分别按照1:1:1:1进行推荐(科普示范社区不再推荐)。各县(区)要在应推荐名额内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推荐要求
(一)各县(区)要在规定的推荐名额内,按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监管,按规定进行项目评审和公示,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确保推荐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一切不正当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后两年推荐申报资格。
(二)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特别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重点关注:
1.在发展低碳农业和现代农业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在发展我市主导产业方面,以及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生产(经营)范围属于榆林市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性强的,起到积极示范和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3.建立基层党组织、以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民培训学校等形式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技协和示范基地;
4.积极承担政府以及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开展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三)追踪问效,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榆林市科协和市财政局负责对本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
2.获奖单位和个人所在地的县(区)科协和财政局要按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将表彰对象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加以推广,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县(区)于201*年5月5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至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各县(区)要报送材料包括各申报单位及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申报的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情况简介字数不超过300字(含电子版)。
3、各申报单位和带头人的推荐表请到榆林市科普网或者到科协群上下载。
4、推荐材料报送采取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材料包括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局出具的该县农民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等,
四、联系方式:
市科协科普部联系人:赵静高强
电话:0912-3891909
市财政局教育科联系人:高勇
电话:0912-3592813
:542490986附: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3、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未完,全文共12438字,当前显示15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