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社保局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旗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排查“放管服”改革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现将此次问题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及方面及问题
(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过多过滥
1、办理企业社会保障登记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
整改情况。通过登录工商质监部门有关网站进行核实信息,经审核无误后通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信息录入。
2、小孩出生后,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04〕74号)文件执行,现已不需提供出生证,我局与医疗机构进行核实。
3、小孩出生后,办理社会保险卡和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整改情况。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目前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该问题还需自治区统筹协调解决。
4、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5、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需要提供参保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整改情况。通过与民政、公安部门核实,现已不需要提供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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