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关于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7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和检察工作重点,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积极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查处和预防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现在,我就
县检察机关开展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切实履行职责,严惩职务犯罪
2007年至今年3月,县检察院共受理和初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22件,立案侦查35件,其中贪污案14件、贿赂案7件、挪用公款案5件、私分国有资产案3件、渎职案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95万元,查处科级干部2人。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涉案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有4件,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有7件,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有14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有2件,100万元以上的有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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