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州、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南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法治组[2006]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农村法治化
管理水平,努力创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切实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加强我县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创新农村普法的制度、机制和方法,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法治南华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未完,全文共1908字,当前显示4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