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我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9月份启动以来,在省财政厅、市纠风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各位行评代表的亲自帮助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按规定的步骤、标准组织开展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就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武汉市财政部门概况和职能
武汉市各级财政部门是武汉市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由市财政局
、江岸区等13个区财政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开发区两个财政局组成,下设95个基层财政所,共有职工3732人。其中市财政局设有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企业处等23个职能处室,13个事业单位及一个直属分局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共有职工664人。
全市财政部门的职责概括起来是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全市经济的宏观调控。具体有以下11项职能:
(一)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参与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
(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政府性基金。
(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五)管理由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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