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为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皖办发〔2006〕8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
民政府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x字〔2006〕2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启动、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率先突破”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级“十有”标准为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围绕“七新一好”,全力组织实施“抓百村促千村”工程。力争2006年有1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30个村基本达到“十有”标准;2007年4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30个村基本达到“十有”标准;2008年10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2010年全市60以上的村基本实现“十有”标准。
二、组织领导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农业和农村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各区县、乡镇、示范村要迅速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做好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督查工作;其他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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