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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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任务,并将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到该项改革中。随后,最高法院跟进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45号),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近年来,xx市人民法院一直以上述文件为指导,将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当作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大胆改革,狠抓调解,在构建矛盾化解多元化机制上工作成效显著。我院该项工作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情况综述
自2008年以来,在院长江义顺同志的直接牵头领导下,我院认真组织调研论证,内外并修,稳妥推进。截止201*年底,我院已在内部构建起贯穿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庭外和执行的全程调解“全效”机制;在外部搭建起覆盖县、乡、村三级立体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目前,xx市已呈现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矛盾化解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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