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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十三五发展工作思路6篇
第一篇:社会事务十三五工作思路
一、城乡社区建设
(一)城乡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城镇社区居委会10个,共有工作人员43人,其中有4个居委会建有自己的办公大楼,1个居委会由民政局提供办公场所,其余5个居委会都是租赁办公场所办公。其经费来源是由县财政每年下拨每个居委会10万元到居委会所在乡镇,然后由乡镇根据各居委会的规模等情况下拔到各居委会,用于解决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租房费等全部费用;从2009年我县开始加大了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建立了农村示范社区100个,农村社区经费来源没有稳定出处,社区也只有租借的简易办公场所,很少有娱乐场所和文体设施。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缺乏保障,社区运转有“三难”。一是经费缺口大,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人员工资难保障。城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都在1000元左右,农村社区工作人员没有工资待遇。二是办公环境差,城镇社区有6个都是靠开发商提供一两间房办公,农村社区大部分使用百姓旧房办公,办公场所难保障。三是缺少娱乐场所和文体用品,城镇和农村社区无健全的文体用品和相对宽敞的娱乐场所,只有少量在新农村建设时配的健身器材,基础设施难保障。
2、体制不顺,社区管理脱节。一是社区居民信息难掌握,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员买房、卖房都不经过社区居委会,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和进城居住,导致社区对辖区居民信息不能全面准确掌握。二是辖区关系难协调,辖区单位和人员在主观意识里没有真正把自己作为社区成员看待,社区干部地位低,办事难,寻求不到辖区单位和社区成员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三是机构、编制、人员、职能和经费均未明确和落实,特别是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得不到社区成员的认可,导致社区干部思想浮躁,严重影响社区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公共服务力度不够。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要求,如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以及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便民服务资源相对比较薄弱,与社区居民快速增长和日趋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城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少,繁杂事务多,顾此失彼。
(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建议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把社区党建帮扶工作放在与农村基层组织同等重要的地位,组织开展县领导包联社区、县直部门帮扶社区活动。二是建立全县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民政局负责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定期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三是明晰专职机构权责、经费和人员。目前由于受机构、编制的限制,全县社区协调管理工作仅由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几名同志具体负责。建议县政府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备配强干部队伍,并且把社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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