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年级主任管理负责制
根据吉县教字[2013]15号文件《关于加强高中教学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校教学管理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发挥年级组管理的有效功能,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3年上半年起,在高一年级实施“年级主任负责制”管理工作试点,2013年下半年开始全校铺开。现将“年级主任负责制”实施方案制订如下:
一、年级组管理岗位设定
年级主任:一名,由年级组中层领导竞聘产生
年级副主任:二名,由年级组任课教师竞聘产生
挂年级指导工作副校长:一名,由学校办公会安排
二、岗位职责
1、年级主任:主持本年级的全面工作,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管理上对学校校长负责,业务上接受学校副校长和有关处室的指导。具体有:
(1)负责协调本年级组与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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