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行政公文行文规范
2017行政公文行文规范是什么一、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审签的文件范围
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金发金委;以县委办公室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金办发金室字。
二、文稿起草的基本要求
1.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指示文件精神,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精神相衔接。
2.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3.要求公文做到篇章布局合理,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要精确简练,标点符号使用恰当,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行文等要准确规范。
4.文稿的文种、格式使用恰当,符合有关规定。
5.起草公文要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联合行文的,要征求各联名机关的意见或由联名机关共同起草。
三、文稿的审核
(未完,全文共1065字,当前显示3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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