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市药监局和县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xx负责全局并分管党政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xx负责食品安全科、药械管理科及稽查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目标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学习,传达市局、县委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
(未完,全文共1353字,当前显示42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