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排班由县委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时间上班,常委会议室有会或县委领导、值班主任没下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先行下班;不得有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在值班室的,视为离岗);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准随意透露领导相关工作信息,不准擅自拆阅有关文件或他人信函(发现后记失误);不准带亲朋好友或小孩到值班室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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