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排班由县委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2、值班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夏季上午7:50-11:
30、下午14:50-18:00、晚上19:20-22:10,冬季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
30、晚上18:50-22:10由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其它时间由县委机要局负责值班。每次下班前,值班人员必须电话提醒机要局值班同志。
二、值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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