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50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07]8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水产业污染普查是我市重大市情调查之一,是了解渔业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全面掌握我市渔业生产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渔业污染治理和渔业环境监管等一系列渔业环保工作的基础。
具体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市各类渔业污染源的数量、种类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投入量、排放量、排放去向,渔业污染治理方式状况等情况,为渔业污染治理和改变渔业生产方式及养殖品种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掌握全市渔业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渔业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协助省市环保部门促进渔业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渔业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进而为我市依法治渔提供技术支撑。
(三)初步建立渔业生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四)通过渔业污染源普查的宣传与实施,动员水产战线的各方面力量参与渔业污染源普查,提高全市水产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从而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此次普查索取数据的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此次普查以池溏养殖、网箱养殖、围拦养殖、工厂化养殖等有饲料、渔药、肥料投入的规模化养殖单元为对象。范围为双鸭山境内所有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和所有符合普查标准的水产养殖专业户。
水产养殖专业户普查标准是:
1.池塘养殖:养殖面积》=5亩;
2.工厂化养殖:养殖水体体积》=1500m3
3.网箱养殖:养殖面积》=100m2
4.围拦养殖。养殖面积》=2亩。
(三)普查污染物种类
(未完,全文共2408字,当前显示7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