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多,日益成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户籍地作业流动人口的“出口”,能否把好“出口关”,尤为重要。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探讨加强户籍地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对于贯彻“三个代表”精神,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完善流动人口“双向
管理”机制,增强计生工作整体实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户籍地流出人口计生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一)加强户籍地流出人口管理是促进现居住地流人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的首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也作了相同规定,并对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管理职责和作用作了进一步明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我们正确理解管理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对现居住地的管理责任作了突出强调,但双方对流动人口实行“共同管理”这一原则没有改变,户籍地对流出人口实施管理的管理地位和重要作用没有改变。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实施管理的地位作用是平等且截然不同和不可替代的,同时又是相互依赖和相辅相成的。从户籍地是流动人口的源头和“母体”的角度看,户籍地流出人口的管理作用相对于现居住地更为重要。
(未完,全文共1892字,当前显示5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