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级机关纪工委,市教育纪工委,市国资委纪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近期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下旬到6月中旬。
二、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市级机关纪工委、市教育纪工委、市国资委纪委分别对市级机关单位、市属高校、市属企业进行检查;市纪委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三、督查内容
1、纠正“四风”问题、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带头执行反浪费条例、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2、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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