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地的社区所有,纯农户的收入困境,和农村的逆向淘汰趋势
i.引言
1.1现行的农地制度经不起推敲
私有财产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的杰出贡献,在经过20多年的实践之后,终于获得朝野的一致公认。2004年的春天,修改后的中国宪法确认了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民营工商业者从此可以合法雇工,扩大生产,积累财
产。这在其他国家是理所当然的权利,中国用庄严的宪法重新确认,自然是值得庆贺的进步。在人们为理性战胜愚昧而高兴的同时,不禁想到处境最为困难的农民。纯农户想要摆脱贫困,发财致富,土地无疑是他们最主要的生产资料。然而,现行宪法仍然规定农地集体所有,农民不得私有,不得购买,不得出售。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再次被排斥在宪法的视野和保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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