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为贯彻依法治教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03]4号)及《广东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
方案》(粤教策[2004]25号)精神,结合我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小学、普通/职业初中、普通/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等,以下简称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依法治校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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