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为贯彻依法治教方针,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03]4号)及《广东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粤教策[2004]25号)精神,结合我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小学、普通/职业初中、普通/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等,以下简称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依法治校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是依法治校的工作机构。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责,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规范中小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认真落实教育部《若干意见》和《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尤其是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要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全面按照基本标准推进依法治校,也可以结合地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依法治校的切入点,由点及面,启动依法治校的工作。
三、依法治校基本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学校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中小学校章程的基本内容是:
学校名称、校址、类型;
办学宗旨;
办学规模;
主要任务;
内部管理体制;
教师、职员、学生;
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章程的修改程序。
2、依法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1)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制度。
(2)学校管理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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