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发[2006]**号)、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质监党组发[2006]**号),结合湘西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州委、州政府“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明政策,稳步推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结合全州质监系统实际,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行政审批、执法稽查、检验检测、备案注册、认证认可、评审咨询、名优推荐、协议服务、代码条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等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辅以集中检查的办法进行,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未完,全文共1927字,当前显示46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