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各机关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能、科研院所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岗位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机关的主要职能;
(二)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三)上述内容如按年制定,应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其中。
四、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科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五、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机关人事部门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特别是对外服务窗口岗位),避免因责任人离开而耽误工作。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事或打电话(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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