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勤廉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部门勤政廉政建设,提高我市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全体人员勤勉履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我市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厅和盐城市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指导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提高实战水平、争当全省排头”这一全局工作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行政干警队伍,为我局实现首批跨入全省“优秀县级局”、全省“行政系统排头兵”提供政治保障。
二、目标要求
争创全省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的目标要求是:
1、班子表率作用好。局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科学民主,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一岗双责”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原则,严于律已,模范遵守廉政纪律。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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