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督查联动机制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系统“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政府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高效运行,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的职责分工
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以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为督查主体,市政府督查室联动参与,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其中,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是具体工作落实的承担者;市政府督查室是具体工作落实的执行者;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具体工作的落实者,三者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政务督查联动工作机制的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市政府督查室全体成员、督查专员。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是调度当月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分析存在问题,
三是安排部署下一步督查落实工作重点。
会后由市政府督查室根据会议安排,编印《政务督查》或《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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