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汛期防灾工作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办:
做好汛期防灾和安全工作,是民政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目前,汛期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工作网络,配齐村级灾情信息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镇(街道)民政办主任、村级灾害信息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各镇(街道)灾害信息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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