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管理制度大全-不合格及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管理
17.1总则17.1.1使不合格服务处于受控状态,消除现有不合格和潜在不合格的重复出现,确保公司的服务质量。
17.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不合格处理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
17.1.3相关部门的职责17.1.3.1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一般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对各类不合格采取必要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17.1.3.2公司分管领导。确定和批准对严重不合格的处理。
17.1.3.3管理者代表。协调处理跨部门的严重不合格。
17.1.3.4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各类不合格及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管理评审。
17.2不合格分类17.2.1硬件产品不合格。
17.2.2服务不合格(指服务过程或结果不合格)。
17.3不合格的控制17.3.1库管员按公司的规定对采购的设备、原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进行登记。
17.3.2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应进行标识和隔离,如遇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处理。
17.3.3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应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作出评审记录,提出处理意见(降级或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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